时间:2015-08-13 0:00:00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作者:管理员
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当的建设工作规划并进行分类、管理、指导。
2、负责指导区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3、负责指导区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区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4、负责指导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
5、指导区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区直各单位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参与区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向区委反映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6、指导区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区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及组成人员的审批,指导区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区直机关有关党政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区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区直各单位股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审议和处理决定的审批。
9、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工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管理上述群众组织的领导班子。
10、参与区委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不含下属单位。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 318.5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18.54 万元,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18 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 4.52 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 318.6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财决批复04-2表,1栏此类合计数)28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240.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3 万元,项目支出 73.27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 4.55 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83.73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温州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退休人员工资方面、工会工作管理事务方面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务11.6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务12.18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事业10.93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下降(增长) 0 %。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下降(增长) 0 %。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4 万 元,比上年下降(增长) 9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04 万元,主要用于原公务用车(现已上交)遗留的维修费。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5-08-13 0:00:00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当的建设工作规划并进行分类、管理、指导。
2、负责指导区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3、负责指导区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区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4、负责指导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
5、指导区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区直各单位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参与区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向区委反映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6、指导区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区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及组成人员的审批,指导区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区直机关有关党政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区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区直各单位股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审议和处理决定的审批。
9、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工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管理上述群众组织的领导班子。
10、参与区委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不含下属单位。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 318.5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18.54 万元,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18 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 4.52 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 318.6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财决批复04-2表,1栏此类合计数)28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240.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3 万元,项目支出 73.27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 4.55 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83.73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温州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退休人员工资方面、工会工作管理事务方面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务11.6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务12.18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事业10.93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下降(增长) 0 %。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下降(增长) 0 %。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4 万 元,比上年下降(增长) 9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04 万元,主要用于原公务用车(现已上交)遗留的维修费。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