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各党组织:
根据市文明委[2013]17文件精神及区文明委要求,拟在区直机关内推荐一名“百佳新温州人”候选人,请各机关部门配合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我区机关部门工作两年以上的新温州人(指户籍不在温州地区)。
2、思想品德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自强不息,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3、业务能力强。勤奋好学,善于钻研,能较好地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在重大比赛中获得好名次,得到行业系统的认可。
4、工作业绩好。在教育、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成效明显、业绩突出,为建设温州 做出积极贡献。
5、工作作风实。工作认真踏实,任劳任怨,得到群众的好评和信赖,有较高的威信。
二、工作要求
如有合适人选,请填写《“百佳新温州人”推荐表》(到温州机关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先进材料1500字左右,推荐表一式一份于11月7日下班前送至区直机关工委1637办公室。联系人:李求苗,联系电话:
区直机关工委将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核,最后推荐一名上报区文明办。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28日